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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者: 责任编辑:教师教育02 发布时间:2022-03-11

教师教育学院下设师范生职业能力中心、教师教育实践中心2个科级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师范生职业能力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师范生技能训练的模块设置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师范生技能训练的改革与研究

2.牵头建设师范生技能训练数字化(管理)平台。负责师范生技能训练师资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3.牵头组织师范生“三笔字、试讲试教、微课制作、教学简笔画、教师素养等师范技能训练比赛活动

4.组织开展师范生“三笔字”测试与认证工作。

5.负责语委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测试与认证工作

6.组织开展全校师范生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培养过程性考核

7.牵头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8.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全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

9.完成学院临时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育实践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教师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项目等的申报、实施、结项等工作

2.负责师范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名师工作室、志愿者服务等“共同体”建设

3.负责提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前沿动向、需求调研、咨询服务等决策依据

4.负责师范专业教育调查、见习、实习、研习等实践教学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实践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指导师范专业学院做好“基础教育论坛”工作。负责学科教学论教研室工作,谋划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

6.做好《高教研究信息》编印工作

7.完成学院临时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