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生职业能力标准以及《乐山师范学院试讲试教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2024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于第四学期期末启动,第五学期开始实施,现将2024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2024届师范生。
二、时间安排
2024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划分为九个环节:
(一)第1周:教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学生动员会及指导教师培训会。
(二)第2-3周:学生根据培养目标选取课题,指导教师审定、学院审核;学生撰写教案(学案),利用微格教室、录播教室等进行师范技能、教师素养等自主训练。
(三)第4-6周:学生聚焦选取的课题,学生撰写教案(学案),开展微格教学技能训练,着力强化师范生教学能力,在“师范技能研习”平台中提交“任务一:微格教学训练(视频)”。
1.导入(热身)技能 ≤2分钟
2.语言(提问)技能 2-3分钟
3.讲解(板书)技能 4-5分钟
4.强化(演示)技能 3-4分钟
5.结课(作业)技能 ≤2分钟
(四)第7-8周:学生依据教材文本和课题内容,基于学科核心素养视域,按照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开展微型课(片段教学)训练,在“师范技能研习”平台中提交“任务二:微型课(视频)”。
时间要求:时间控制在9-10分钟
(五)第9-10周:学生在微格教学技能和微型课训练的基础上,不断修正教学方案,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开展完整的、全过程、常态课训练,在“师范技能研习”平台中提交“任务三:常态课(视频)”
时间要求:时间控制在20-25分钟
教学要求:有少量明确的学生活动
(六)第11周:学生立足前期的教案(学案),不断修正和完善教案,在“师范技能研习”平台中提交“任务四:微型课教案及课件PPT、常态课教案及课件PPT(文档)”。
(七)第12周:学生在“师范技能研习”平台中提交“任务五:说课稿、教学反思”。
(八)第13周:各学院完成验收考核,清理归档材料及提交总结报告。
(九)第14周-15周:学校组织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每位学生至少准备2个试讲课题。
1.第一个课题:为配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完成一个10分钟微型课教案的撰写及多媒体课件(见附件1: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
2.第二个课题:完成一个常态课(40分钟左右)的教案和说课稿,制作多媒体课件,授课时间控制在20-25分钟(有少量明确的“学生活动”)。
(二)指导教师应合理设计训练方案,注重提升学生听课、备课、讲课及评课方面的实践能力。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线上/线下听课、评课指导次数不得少于4次,其中线下面授指导需有3次。“师范技能研习”平台中的“视频”“文档”主要作为导师评价、学院考核、学校验收、专家核定等数字化资源库资源,同时作为师范专业认证、学生教学能力“自我画像”、就业应聘“自我展示”的材料。
(三)学生应了解熟悉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要求,积极投入试讲试教训练,充分利用微格教学,观摩视频案例,试讲试教小组集体备课、评课等方式,培养听课、评课、说课和教学反思能力。
(四)强化“师范技能研习”资源学习,学生进入平台主页后--课程管理--课程资源管理--请选择课程(课堂教学综合试讲)--请选择资源库(辅助学习资源库、案例示范资源库等)--点击左侧自建索引栏中的项目展开学习;在“完成五项任务的过程中,加强理论学习与案例观摩,“师范技能研习”能根据训练选择的教材内容,推送案例资源,点击资源即可开展观摩学习。
(五)指导教师在试讲试教指导中,应依据教师资格面试、基础教育教师公招考试流程,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训练,以便学生尽快熟悉教师资格面试的环节和要求。
(六)各教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教师专业标准、“新课标(2022年版)”相关要求,增设专业特色培训(如:各师范专业增加家庭教育、劳动教育、全纳教育等;学前教育专业可增加手工制作、教学环境创设等;音乐学专业可增加声乐、器乐、节目编排等内容;体育教育可增加课堂操演等)。
(七)试讲试教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核算公式为:总成绩=平时成绩×20%+学习时长×5%+考核成绩×75%;平时成绩=能力训练参与度×50%+能力训练过程表现×50%,学习时长(课堂教学综合试讲课程有关文本和视频等资料的学习时长)×5%,考核成绩=考核成绩1×100%。
(八)未通过校级验收的学生,只能作为“准实习生”参加教育实习。“准实习生”在教育实习完后再参加学校验收,若还未通过验收者,将不能获得试讲试教课程学分,教师资格认定过程性考核为“不合格”,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四、组织管理
(一)各教学院应成立试讲试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指导教师工作要求等),做好试讲试教的动员工作。
(二)各教学院应选派学科教学论主讲教师对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和要求,鼓励教学院聘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参与试讲试教的指导工作,构建高校教师与中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并规范留存相关材料。
(三)试讲试教的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试讲试教指导教师手册》,并在试讲结束以后,及时上交所在教学院存档。
(四)各教学院应做好试讲试教教学档案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方案、过程性材料、工作总结、《试讲试教指导教师手册》等。
五、其他说明
学校与“师范技能研习”平台将进一步优化本次试讲试教工作,强化过程性管理和校外一线专家对评价、考核、验收的功能,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技术人员李老师(电话:17782005843、QQ:365517265)及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生职业能力中心章老师(电话:2271824,QQ: 775057578)联系。
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