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注意:本人签字后面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注:(1)现有工作学校的,“学校审核盖章”处加盖所在工作学校的公章后申请人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未在学校工作的,请带上申请教师资格证时的学历毕业证到教师教育学院,由教师教育学院在“学校审核盖章”处盖章。
4.照片(贴证书用)。
二、《教师资格证书》损坏换发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损坏的证书原件(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应完整)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二份),注意:本人签字后面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注:(1)现有工作学校的,“学校审核盖章”处加盖所在工作学校的公章后申请人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未在学校工作的,请带上申请教师资格证时的学历毕业证到教师教育学院,由教师教育学院在“学校审核盖章”处盖章。
5.照片(贴证书用)。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制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注意:本人签字后面学校审核盖章,下面一栏由档案保管机构盖章。
注:(1)现有工作学校的,“学校审核盖章”处加盖所在工作学校的公章后申请人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未在学校工作的,请带上申请教师资格证时的学历毕业证到教师教育学院,由教师教育学院在“学校审核盖章”处盖章。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二份)。
注:(1)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填写申请教师资格时的学历学位和普通话等级;
(2)补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需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到教师教育学院处签字盖章。
四、证书及申请表错误信息修改(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不能修改)需提交材料
1.证书、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