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责任编辑:教师教育02 发布时间:2023-06-25 21:04:48

各教学院: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安排2024届师范生进行两轮实习。2023-2024上学期进行第一轮教育实习,2023-2024下学期进行第二轮教育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进度安排

(一)带队教师和巡视教师培训

本学期放假前,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开展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和巡视指导教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1.各学院组织召开教育实习动员大会

本学期放假前,各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作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宣讲手册和成绩评定等相关内容,强调实习纪律、实习管理、实习安全、实习生守则、实习任务与要求、成绩评定方式等。

2.带队教师组织召开师生见面会

本学期放假前,各带队教师组织本实习片区学生召开师生见面会,遴选各实习学校实习小组长,明确假期的工作准备、实习工作要求、到岗时间等。

3.学校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下学期开学,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各师范专业教学院分管领导、巡视教师、带队教师、全校第一轮教育实习学生等召开乐山师范学院202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动员大会。

(三)教育实习材料领取

教育实习出发前,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2023年版)》《教育研习手册(2023年版)》《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2023年版)》。

(四)教育实习起止时间

教育实习周期为一学期(18周),“一轮普通集中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0日;“二轮普通集中实习”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2月至5月中下旬;顶岗支教实习周期由教学部另行安排。

实习生到岗和离岗的具体时间,应听从实习基地学校的工作安排,服从基地学校的管理。

(五)教育实习总结

教育实习学生返校后,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开展教育实习交流和总结、教育研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工作。

(六)自主实习学生讲课验收

各教学院应对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教师教育学院将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讲课抽检。

二、教育实习统一要求

(一)实习生实习期间应完成的任务及相关要求,见《教育实习学生手册》第1-8页。

(二)教育实习期间学生应结合实习工作,进行教育研习。

(三)教育实习期间学生原则上应该根据实习基地学校的校情、教情、学情,通过实践教学经验、结合相关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进行毕业论文选题,开展实践、实证研究,做到真题真做。

(四)最大化采用双导师制,选用基础教育学校优秀骨干教师作为实习生校外导师,侧重于指导学生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五)教学院在毕业论文答辩时可配备基础教育教师作为答辩组成员。

三、教育实习驻点带队与巡视指导教师安排

(一)各教学院需重视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选派工作,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优先选择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驻点带队指导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学生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指导教师安排等相关事宜,全面参与实习生的过程管理,完成教育实习过程的全方位指导,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二)根据师范专业认证,结合各教学院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和基地建设情况,确定各教学院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人数,具体名额如下:

序号

教学院

选派指导教师人数

1

文学与新闻学院

1

2

外国语学院

1

3

数理学院

2

4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1

5

体育学院

1

6

美术与设计学院

1

7

教育科学学院

1

8

音乐学院

1

9

生命科学学院

1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1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1

12

特殊教育学院、康复学院

1

总数

13

(三)巡视指导教师由教师教育学院选派,负责全校教育实习巡视指导工作。

四、教育实习类型

(一)顶岗支教实习  

顶岗支教实习是我校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教学院在实习学生安排时应优先满足顶岗支教实习岗位需求。学生应按照支教地区要求的时间到岗参加支教实习,具体安排由教学部另行通知。实习要求与普通集中实习要求一致。

(二)自主实习

学校允许师范生到有就业意向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实习要求与普通集中实习要求一致。

(三)托管实习

学校委托特殊教育学校对我校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指导,由特殊教育学校具体管理。托管实习要求与普通集中实习要求一致。

(四)普通集中实习

学校根据教育实习基地学校的实习岗位需求,统筹安排未参加顶岗支教实习、自主实习和托管实习的学生进行普通集中实习,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在教育实习系统进行实习岗位分配。

五、自主实习及相关要求

(一)自主实习学生应通过校园网主页“数字校园”进入“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申请自主实习,学院管理员在管理平台进行审批,通过自主实习审批的同学须将《实习单位接收函》《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报所在教学院留存备查。

(二)各教学院应对自主实习学生予以严格审核,学院自主实习比例不能超过本学院2024届师范生总人数的5%。

(三)各教学院需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引导自主实习学生聚焦就业实习,根据学生近期应聘情况选择实习岗位,为解决学生就业奠定基础。

(四)教育实习结束后,教师教育学院将加大自主实习学生讲课验收抽查比例,未能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视为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

六、二轮实习及相关要求

为加强教育实习管理,提升教育实习质量,支持成绩优异的学生考研,学校允许“考研”学生选择“二轮实习”。

(一)“二轮实习”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二轮实习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参加集中实习,不能自主实习。

(二)各教学院“二轮实习”比例不能超过本学院2024届师范生总人数的25%。

(三)学院应对参加第二轮实习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才可纳入“二轮实习”,并于第八学期开学后报送本学院“考研”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初试成绩至教师教育学院。

七、实习成绩评定及优秀评选

各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应该在实习结束一周前完成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并根据实习生、实习小组长的实习表现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小组长,评选比例为本组学生总人数的15%。带队教师和巡视教育的优秀比例为30%。

八、信息录入及材料报送

(一)2023年6月28日前,各学院报送带队教师名单。

(二)2023年6月30日前,各教学院根据“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岗位信息,完成教育实习学生安排。

(三)2024年3月10日前,报送“考研”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初试成绩。

(四)实习结束一周内,实习生、带队教师、巡视教师应,完成实习材料的报送。材料要求及报送方式详见附件1。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1824


附件:

1.2024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应交材料清单

2.教育实习成绩统计表

3.优秀实习小组长和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4.实习生对实践基地评价调查表(学生用)

5.实践基地遴选和评价标准(带队和巡视教师用)

6.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表(带队教师用)

7.实习生上传材料流程

8.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