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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乐山师范学院第二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 责任编辑:jiaowc 发布时间:2010-05-27 17:44:31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要求与《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四川赛区选拔赛的通知》(川语〔20103号)要求,学校将举办“乐山师范学院第二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

一、大赛主题: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主办单位:乐山师范学院语委办

三、承办单位:乐山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大赛组委会成员:

   任:杨胜宽 

副主任:陈晓春  吉仕梅  李同果  虞 

  书:熊泽文 钟 英

    员:各教学学院总支副书记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

聘请5-7人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六、大赛具体事项

(一)比赛时间和组织方式

1.初赛时间:527—6月10各学院将作品选出后交到文新学院熊泽文处。

2. 复赛时间:6月中下旬。学校组织评选,推荐一等奖参加四川省比赛。

3.决赛时间: 获四川省一等奖的作品,由省语委831前推荐参加全国9月下旬、10月下旬的决赛和特等奖比赛(另行通知)

(二)参赛作品及要求

1.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句意应保持完整,字数不限。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作品类别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等6类书体。其中软笔(毛笔书写)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作品,不小于A4纸。

(三)比赛规则

1.组别及书体规定

设硬笔组,软笔组两个组,分6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

2.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1)作品规格:软笔(毛笔书写),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不小于A4纸。参赛者自备纸张,格式自定,硬笔格式也可从教育部语用司网站主页下载。

2)作品内容:书写内容可从所选文章中节选,但须为完整的一段或一段中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字数不限,但现场比赛时须在比赛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作品创作。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如参赛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和组织机构的评奖资格。缺漏字、多字等现象酌情扣分。

4)学校推荐参加四川省复赛的选手必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同时在登记卡背面右下角用铅笔落款并加盖学校印章。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5)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全国、省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四)表彰奖励

1、奖项设置

学校按照软、硬笔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并推荐一等奖参加四川省的复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由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得;设 优秀组织单位奖两名,届时根据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学校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给予物质奖励,对违反比赛规则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2、表彰方式

学校发文表彰,并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向获奖单位颁发奖金。

 

 乐山师范学院语委办

201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