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者:佚名
责任编辑:jiaowc
发布时间:2009-10-15 17:19:08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语言文化素质,根据国家语委办公室、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6号)要求,学校语委、团委、文新学院将联合主办“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为选送乐山师范学院优秀作品,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迎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理念,增强文化自信与母语意识,彰显中华语言文字的魅力,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主办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语委办、团委
三、承办单位
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参赛对象
乐山师院全体师生、在校留学生。
五、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精髓、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
2.体裁: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3.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六、参赛方式
1.参赛者请登陆“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zhonghuasong)和央视网查看活动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个人自创作品至大赛电子邮箱:zthd04@wenming.cn(注:邮箱第5个字符为阿拉伯数字0;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邮件内文中写明投稿人姓名、职业、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参选作品以“word”文档保存并作为“附件”发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专设信箱(邮寄地址: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0;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中华赞投稿”字样)。
2. 参赛者在向网站发送作品的同时,将纸质作品(参赛作品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前,交乐山师院文新学院吴小彦处(联系电话13183440883)。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
七、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2009年7月1日--11月30日;
2.评选时间:2009年12月1日--12月30日。
八、奖励方式
1.参赛作品中能反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优秀征文,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上按不同的省(区、市)板块集中展示,并参与评奖。学校将设置组织奖,优秀作品奖;对获得全国优秀作品奖的教师、学生进行表彰或奖励。
2.大赛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参赛优秀作品将在“中华赞”活动指定网站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上展示,并结集出版。适于朗诵的作品将在“中华诵”和“中华赞”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由名家或诵读获奖选手朗诵。
附件: 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报名表
乐山师范学院语委办、团委
20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