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波
责任编辑:黄宽娜
发布时间:2026-07-21 2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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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我校2026年暑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防线
各学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实习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院级实习工作领导机制,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实习启动前,必须面向全体实习师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内容应覆盖实习单位安全规程、消防与交通安全、网络信息防护、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传染病预防、极端天气应对及赴境外实习师生的当地法律与政策教育等,确保培训贴合实习实际,切实提升师生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排查隐患,维护学生权益
各学院须严格筛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实习单位,组织实地考察,重点评估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实习环境及劳动保护条件,全面排查人身、财产、消防等潜在风险,并在实习开始前完成整改。务必为每位实习学生购买覆盖实习全过程的实习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须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责,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
三、细化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控
各学院应会同实习单位,针对暑期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流程,储备必要物资,并与属地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须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全程跟进,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加强实习动态监测与风险摸排。对跨省实习,要建立常态化协同会商机制;对境外实习,须提前开展单位考察评估,规范跨境实习管理,杜绝监管盲区,确保实习全程安全可控。
四、工作安排与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与风险排查,压实责任、强化教育、完善预案。请于2026年7月22日16:00前,对照《2026年暑期高校实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梳理本学院实习学生相关信息,汇总提交至教师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师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章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1824
电子邮箱:eiko@lsnu.edu.cn
附件:2026年暑期高校实习情况汇总表
教师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