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师范专业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学校: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以下35项课题立项,其中重点项目7项,一般项目18项,自筹项目10项。为切实加强课题管理,从发布立项通知之日起即为课题立项生效时间,申报书和立项通知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确保按期取得预期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一)校内项目研究经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校外项目研究经费按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资助。
(二)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他类别研究项目原则上2-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之日计算。
(三)学校将对重点项目实行中期集中检查,各教学院和基地学校按要求对一般项目、自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四)课题结题基本要求:
1.重点课题结题需获得1项省教育规划课题立项,且发表中文核心期刊1篇或省级以上采纳证明1项或公开出版著作1部;
2.一般课题结题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1篇或一般学术类期刊论文2篇或市级以上采纳证明2项;
3.自筹课题结题需发表一般学术类期刊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采纳证明1项。
(五)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在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和对外宣传时,需标明【乐山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一般)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二、不能结题的情况
(一)结题成果未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
(二)发表的期刊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三)超过结题时间或延期6个月后仍然未完成的课题。
(四)提交成果与课题主题不密切相关或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
(五)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成果。
(六)其他不能结题的情况。
三、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和装订结题材料。所有课题结题资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
(一)封面应使用皮纹纸,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课题起止时间。
(二)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1.结题资料目录;2.课题申报表;3.课题立项通知;4.课题中期检查表;5.课题结题申请表(1式3份,1份装订,其余2份散装);6.课题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3部;论文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7.研究报告和采纳证明(须盖章)提交复印件1份。
四、结题程序
(一)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填写结题申请,按照上述结题材料的装订要求和顺序,提交该课题的《结题资料汇编》给教师教育学院。
(二)对于结题的重要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有义务配合学校进行提炼总结、宣传推广,并提供支撑材料作为佐证。
(三)教师教育学院按照结题要求验收结题材料。
(四)学校根据提交的《结题资料汇编》验收后认定是否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
(五)未能结题的课题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弘毅楼503B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1824
电子邮箱:eiko@lsnu.edu.cn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乐山师范学院
2025年6月30日